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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贵金属反洗钱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18-07-06 06:25:12   点击数:5087次

各会员单位: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贵金属交易场所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的通知》(银发〔2017〕218号)要求,贵金属交易场所和交易商应积极履行反洗钱义务。为推动会员单位贵金属反洗钱工作及时落地,现要求各会员单位开展“贵金属反洗钱宣传月”活动,有关部署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贵金属反洗钱工作,高管人员应负起领导责任。各会员单位应建立健全组织架构,明确岗位职责与分工,指定贵金属反洗钱工作负责人和合规专员,并按要求完整填报《上海黄金交易所会员反洗钱合规指定联络人表》(参见附1)。

二、建立健全贵金属反洗钱规章制度。各会员单位需评估本机构面临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加快制定与本机构风险水平相适应的贵金属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规章制度,相关制度需报备交易所(制度模板可参考附2)。

三、加强贵金属反洗钱员工培训工作。各会员单位应开展至少一次学习《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贵金属交易场所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的通知》和《上海黄金交易所会员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员工培训活动,提升员工反洗钱意识,并上报相关培训记录(参考附3)。

四、加大贵金属反洗钱宣传力度。各会员单位应组织至少一次反洗钱宣传活动,采取有效方式向客户进行宣传(宣传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悬挂条幅、易拉宝、电子屏、信息推送等),并上报宣传活动记录(参考附4)。

五、各会员单位“贵金属反洗钱宣传月”活动成果将纳入交易所对会员单位的年度考核和评优工作。对于开展不力的会员单位,我所将采取现场检查、负责人约谈等措施。

六、请各会员单位积极配合,及时报送一张联络人表、一个规章制度、一次培训记录、一份宣传记录材料(如前期已报送相关材料的会员单位可不重复报送)。上述材料可参考附件。

各会员单位应于7月31日前报送电子版(原始word文档及盖章扫描件)、纸质盖章版材料至上海黄金交易所会员管理部。

特此通知。

附:1.上海黄金交易所会员反洗钱合规指定联络人表

2.会员贵金属反洗钱规章制度

3.贵金属反洗钱员工培训记录

4.贵金属反洗钱宣传活动记录

上海黄金交易所反洗钱领导小组办公室

(会员管理部代章)

2018年6月29日

附:上海黄金交易所《关于开展”贵金属反洗钱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原文链接